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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承尧蔡伯雍结局免费阅读逆天人皇:从冒充世孙开始番外

醉秋月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夏初季节,通往吉阳城的官道上,除了一些少数行人,以及赶着牛马车的商队外,就是大量衣衫褴褛,走路都有气无力的流民。李承尧一身青袍,坐在一头漆黑的毛驴上,朝吉阳城方向缓缓而行。他师傅天元道人背着一个旅行包,走在毛驴右侧,眼神炙热的看着南方的天空:“每逢天下大乱之时,必定有新的人皇诞生,一统天下。我们一定要找到未来的人皇,好好辅佐,将来凭借着从龙之功,中兴归真派道门。”李承尧连连摇头:“我不同意,坚决不同意。”天元道人狐疑的看着徒弟:“你因何不同意?”“我至少有四个理由。”李承尧一脸严肃的伸出四根手指:“第一,我不喜欢给人家做小弟,看人家脸色过日子。第二,我不喜欢给人磕头,谁都不行。第三,自古以来,皇帝都是最难伺候的怪兽,伺候皇上我没有安...

主角:李承尧蔡伯雍   更新:2025-05-18 22:4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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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承尧蔡伯雍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李承尧蔡伯雍结局免费阅读逆天人皇:从冒充世孙开始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醉秋月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夏初季节,通往吉阳城的官道上,除了一些少数行人,以及赶着牛马车的商队外,就是大量衣衫褴褛,走路都有气无力的流民。李承尧一身青袍,坐在一头漆黑的毛驴上,朝吉阳城方向缓缓而行。他师傅天元道人背着一个旅行包,走在毛驴右侧,眼神炙热的看着南方的天空:“每逢天下大乱之时,必定有新的人皇诞生,一统天下。我们一定要找到未来的人皇,好好辅佐,将来凭借着从龙之功,中兴归真派道门。”李承尧连连摇头:“我不同意,坚决不同意。”天元道人狐疑的看着徒弟:“你因何不同意?”“我至少有四个理由。”李承尧一脸严肃的伸出四根手指:“第一,我不喜欢给人家做小弟,看人家脸色过日子。第二,我不喜欢给人磕头,谁都不行。第三,自古以来,皇帝都是最难伺候的怪兽,伺候皇上我没有安...

《李承尧蔡伯雍结局免费阅读逆天人皇:从冒充世孙开始番外》精彩片段


夏初季节,通往吉阳城的官道上,除了一些少数行人,以及赶着牛马车的商队外,就是大量衣衫褴褛,走路都有气无力的流民。

李承尧一身青袍,坐在一头漆黑的毛驴上,朝吉阳城方向缓缓而行。

他师傅天元道人背着一个旅行包,走在毛驴右侧,眼神炙热的看着南方的天空:

“每逢天下大乱之时,必定有新的人皇诞生,一统天下。

我们一定要找到未来的人皇,好好辅佐,将来凭借着从龙之功,中兴归真派道门。”

李承尧连连摇头:“我不同意,坚决不同意。”

天元道人狐疑的看着徒弟:“你因何不同意?”

“我至少有四个理由。”李承尧一脸严肃的伸出四根手指:“第一,我不喜欢给人家做小弟,看人家脸色过日子。

第二,我不喜欢给人磕头,谁都不行。

第三,自古以来,皇帝都是最难伺候的怪兽,伺候皇上我没有安全感。

第四,我想自己扯大旗,逐鹿天下。”

“徒弟啊,人贵有自知之明,若是痴心妄想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”天元道人语重心长的看着徒弟:

“虽你面相奇特俊秀,不似人间众生相,为师至今都还没看透。但为师可以肯定的告诉你,你绝对没有人皇相。

历朝历代大乱时,虽有不少逐鹿天下之野心人,但人皇乃是天定的人间之主,最后必定都能一统天下,其他人都不过是人皇的垫脚石,昙花一现而已。

你若想和人皇争夺天下,其结果必定和那些昙花一样。”

“人生短暂,不服就干,反正我前世没有做磕头虫的习惯,这辈子就算是死,也不会向任何人磕头。”

李承尧摸了摸腰间口袋内的手枪,野心澎湃:“也不会去看别人的脸色,提心吊胆的过日子?”

他觉得现在只要多赚点钱,而后找个根据地,办个兵工厂,将手枪生产出来,再组建一支装配手枪的军队,这天下还有何人能敌?

人皇又如何?干不死他!

来自现代文明世界的他,在这个落后的封建社会,而且是一个以拳头和权势说话,群雄四起的乱世生活,就算已经是小宗师修为,依旧极度缺乏安全感。

这也是他为什么要自制出手枪的原因之一。

何况就算按师傅所说,将来成为了从龙的功臣,但生死依旧在皇上的一念之间。

这种生命由他人掌控,没有一点安全感的人生,是李承尧无法接受的。

当然,他也不甘平庸,也是有野心的。

既然这是一个群雄并起,逐鹿天下的年代,他觉得自己既然有参与其中的机会,为何不参与,反而要帮他人做嫁衣呢?

天元道人站住脚步,抓住驴子的缰绳,拉停了驴子,一脸严肃的盯着徒弟:“你是认真的,真想逐鹿天下?”

李承尧认真的点点头:“起码你不用用热脸贴人家冷屁股,就能中兴归真派。”

“人皇乃天定的凡间之主,有天意加持。”天元道人盯着徒弟:

“你想和人皇争夺天下,那就是踏上了一条逆天的凶险之路,前面必定困难重重,危机四伏,随时都有可能身死道消,你可想好了。”

“你不是说修仙之路就是逆天改命吗?既然我们都已经在逆天改命这条路上前行了,那还怕什么?

为了不一天到晚给人磕头,为了中兴咋们归真派,我决定放手一搏,死而无憾。”李承尧一脸坚定:

“何况,如果我能主宰这个世界,那绝对是天下百姓的福气。因为我知道如何改变这个落后的世界,让所有人都能过上富足安定的小康生活。”

天元道人纠结狐疑的看着宝贝徒弟:“什么是小康生活?”

李承尧不由得想起前世的生活:“小康生活就是依法治国,人人遵法守法,没有赤裸裸的压迫和剥削。

家家有田地,户户有住房,人人安居乐业,没有贫穷和饥饿。幼有所教,老有所养,病有所疗。”

天元道人看着远方的天空,一脸憧憬:“真有那么美好和谐的大治之世?”

李承尧点点头:“当然,我的那个世界就是如此。所以,我知道该如何让这个世界变成大治之世。”

天元道人盯着徒弟看了片刻后,叹息一声:“罢罢罢,既然你有如此志向,为师就为了天下的万千黎民百姓,陪你疯狂一回,和天下大势斗上一斗。”

“你真是我的亲师傅。”李承尧弯腰抱住师傅的脑袋,在他额头上吧唧一下,亲了一口。

他的心情非常好,师傅不但精于医术、易经八卦、占卜看命,而且还是一个大宗师境的高手,有师傅相助,他觉得自己绝对是如虎添翼。

“想要逐鹿天下,就得有钱、有粮、有人马和地盘。”天元道人宠溺的看着徒弟,脸上却故作嫌弃:

“辽州虽地处东北,是个苦寒之地,但却是人杰地灵。十年前,我来辽州消除鼠瘟的时候,就发现了好几个英才,其中辽州知州蔡伯雍的小女儿蔡文姬,乃是天生皇后命格。

既然你想逐鹿江山,那就先要想办法将她拿下,这样不但能断了人皇的阴阳之气,增加自身气运。而且还能断了人皇一大臂助,落地辽州,积累发展的钱粮、人马和地盘。”

李承尧顿时来了兴趣:“那娘们长得漂亮吗?”

天元道人一脸诡异的笑容:“那时候她才五六岁,哪能看出长大后是美是丑?不过,那时她倒是长得胖乎乎,粉雕玉琢,有鼻子有眼的,成天像个小男孩一样,拿着一柄木剑四处砍人。”

李承尧想起肉球般的母老虎,不禁打了个寒颤:“你的意思是她不但胖,还是个女男人加母老虎,而且丑的只剩下有鼻子有眼了?”

天元道人呵呵笑:“为师可没有那么说,其实你和未来的人皇斗,就必须将他的一切一样一样的抢过来,就算那蔡文姬是个母老虎,你也得勇往直前。”

李承尧还是很抗拒的摇摇头:“早婚是容易短命的,你也不想我年纪轻轻就挂掉吧?”

天元道人道:“放宽心,你修炼的《归真秘籍》不但能快速提升修为,而且还能固本培元,有益房事。就算一夜九女,都没有半点问题。”

李承尧怪异的看着师傅:“咱们的祖师爷肯定是个老色鬼。”

“闭嘴。”天元道人眼睛一瞪,伸手就给徒弟一个爆栗子:“这种欺师灭祖的话,你也敢说?”


吉阳城是辽州的州府,城墙有三四层楼高,厚重而坚固,敞开的东城门,就像凶兽张开的嘴巴,透着让人心寒的杀气。

这里除了给人的感觉很繁荣昌盛外,还有许多衣衫褴褛的流民,让眼前的场景有些不和谐。

李承尧很快就看到了一家客栈的幌子:“师傅,前面有家客栈。”

“住什么客栈?”天元道人就像被踩到了尾巴一样:“既然你不想去辅佐人皇,那我们以后就要逗留在这里了,当然是要租房子住,这样就不用在外面吃住费钱了。”

他一想起徒弟做的饭菜,不禁口舌生津。这些日子东奔西走的,都没有好好的吃一顿了。

李承尧翻了个白眼,知道师父就是个吝啬鬼,一两银子恨不得能当十两银子花,也就懒得抬杠。

天元道人很快就看到了一家牙行,牵着驴子就走了过去。

李承尧知道师傅的个性,即便是找到了最便宜的房子,恐怕也要和牙人磨一会嘴皮,所以他也懒得去掺和,就站在门口,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,脑子里思考着赚钱大计。

首先要找到硫磺的产地,而后办个火柴厂。

他相信,只要火柴生产出来,必定能快速占领起火市场,淘汰火折子和火石,帮自己筹集一笔巨资。

有了钱,就可以购买一块地皮,作为发展的根据地了。

一想到硫磺,他就有些头疼。

这个年代还没有火药,也没人有那个技术,从含煤黄铁矿中,提取硫磺,所有人用的都是天然硫磺。除了作为药材之外,也是道士炼丹的必备材料,只有药店才有出售,这就导致价格非常高。

而李承尧现在准备大规模生产火柴,以后还准备生产炸弹和子弹,就必须要找到硫磺的源头,降低成本。

至于如何提取硫磺,他却也是一无所知。

就在他想得入神时,一道清脆的呼喝声,突然从前面传来,打断了他的思绪:

“抓住那个小偷……”

李承尧立即朝前看去,只见前面二十丈开外,一道慌乱的身影,在熙攘的人群中朝这边狂奔而来。

一个身穿劲装,白白净净,非常帅气的青年,在后面紧追不舍。

李承尧一看这情况,就知道前面那家伙一定是小偷,后面那家伙不是失主,就是见义勇为的大好青年。

他心里还是有正能量的,连忙朝小偷迎了过去,一伸脚,直接勾住了小偷的左脚。

小偷一个趔趄,就来了一个恶狗扑屎,和路上的青石,来了一个狠狠的亲密接触。

而后就发出一声惨叫。

小偷摔得很急,很突然,也很猛。

后面那个青年看到李承尧时,明显的愣了一下。由于追得太猛,跑得也贼快,来不及刹车,再加上又没有看脚下,结果悲剧发生了……

青年的左脚被小偷给绊了一下,身体由于惯性,直接朝前一个踉跄,即便右脚在小偷的背上踩了过去,任然没有能稳住身形,也来了一个饿狗扑食。

那张非常帅气的脸,直接着地,而后趴在那里一动不动。

这边的动静,很快就惹来了许多人驻足围观。

其中有两个中年,一见李承尧的样子后,都是面面相觑。

一个魁梧中年满眼都是疑惑:“怎么回事?他一年前,不是被我们打落了悬崖吗?那悬崖深不可测,就是石头摔下去了,也会摔的稀巴烂,他怎么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?难道天不绝他?”

另外一高个子也是满眼不可思议,同时还面带忧色:“我们对易公公说,已经杀了辽世孙,现在辽世孙又好端端的回来了,你说说,现在该怎么办?”

“只能亡羊补牢,找个机会将世孙给杀了。如若不然,恐怕死的就是我们了。”魁梧中年一想起易公公,心里都不由得升起一股寒气。

“那就得趁早。你在这里盯着,我回去招呼人。”魁梧中年立即转身没入人群,匆匆离去。

而李承尧见青年摔得结结实实,就看得一阵肉疼,走过去蹲下身子:“兄弟,你没事吧,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馆?”

青年的身子动了动,而后双手撑地慢慢的站了起来,用杀人般的眼光盯着李承尧:“谁是你兄弟,滚开,离我远点。”

“你啥意思?”李承尧不解的看着青年。

身材高挑纤瘦,起码有一米七以上,一双腿看起来非常修长。

水汪汪的大眼睛,眼珠子漆黑明亮,闪烁着愤怒的火花。小巧挺拔的鼻子下面,流淌着两条鼻血。

抿紧的双唇,鲜红鲜红,里面传出一阵磨牙的声音。

粉白的瓜子脸上,杀气腾腾。

白皙的脖子上,非常平滑,居然没有喉结。

这居然是个女人?

李承尧的目光不由得看向她的胸部,鼓鼓的。

就她那纤瘦的身体,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胸肌。

李承尧现在可以非常肯定,她是个女人,而且是个美女,长腿大美女。

即便她现在的样子很狼狈,也掩饰不住绝代的姿容。

“啥意思?”女子眼睛瞪得溜圆,眼中的怒火很炙热,抬手伸出葱白般的食指,指着自己的脸:

“难道你眼睛不好使吗?要不是你多管闲事,我岂能摔成这样?”

“这个纯属意外。我也没有想到会好心办坏事,连累小姐姐受伤。”

李承尧见她的样子透着一丝可爱,心里难免起了一丝涟漪,从口袋内掏出两张纸巾,递了过去:“先擦擦鼻血。”

纸巾是李承尧动手制作的,而且还加了山中的野花香精。

去年穿越而来时,发现这个世界居然用厕筹擦屁股,就非常不适应。于是他就花了一个多月时间,做出了柔软的纸巾。

虽颜色没有前世餐巾纸那么洁白,但在这个世间上,任然属于高科技产品,独此一家。

此后,他发现火折子点火不方便,又花时间将火柴研究了出来。

另外,牙刷、香皂、香水、洗发水等,不需要高科技的日常用品,也在这一年多被先后研究制作了出来。

不过这些东西现在都是自己用,并没有对外销售。

没有办法,穿越过来虽一年多了,但他和师傅却一直都在大山中生活,根本无法做生意赚钱。

要不然,他现在妥妥的世界首富。


女子好奇的看着纸巾,接过来捏了捏,软绵绵的,当送到鼻子边准备擦鼻血时,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,感觉闻起来特别舒服,不由得鼻子皱了皱,贪婪的深吸了几口,就再也舍不得拿纸巾擦鼻血了。

不过鼻子上的疼痛,让她不由得又恼怒的看着李承尧:“被人打下了万丈悬崖,居然都没摔死你,还真是老天无眼。”

“你啥意思,什么被人打下万丈悬崖?”李承尧一头雾水,疑惑的看着她:“干嘛这么恨我,难道我在梦里强暴过你?”

“流氓!”女子狠狠的瞪了他一眼,而后脸上又浮现起一丝疑惑:“你是不是摔傻了?居然连我都不认识。”

李承尧估计男装女子认错人了,见她将纸巾当宝贝一样,笑了笑,将口袋中剩余的纸巾,都拿了出来递向她:

“这些纸巾就送给小姐姐当做赔罪,你我的恩怨一笔勾销,可好?”

“哼……”女子虽鼻子里冷哼一声,但却也没有客气,一把抓过纸巾。

他见那个小偷,居然在慢慢往人群中爬,看样子是想逃走,立即收起纸巾,上去一脚就将小偷踹趴了下去,而后抓住小偷后背的衣服,就将他拽了起来,这才深深的,且非常疑惑的看了李承尧一眼,拖拽着小偷就朝府衙走去。

“我叫李承尧。”李承尧对这个泼辣娇俏的个性女子,大有好感,看着她的背影喊道:“小姐姐叫什么名字啊?”

“明知故问,既然你还记得自己叫李承尧,为何不记得我的名字?”男装女子厌恶的撇了李承尧一眼,就加快速度,直奔州府衙门。

她就是蔡文姬,辽州知州蔡伯雍的女儿。

由于一直都非常崇拜神捕薛冰冰,所以,没事的时候,就会上街义务抓违法犯罪分子。

李承尧能感觉得出来,她是真的讨厌自己,突然玩心大起:“小姐姐,我对你一见钟情了,你说该怎么办啊?”

“我就算是死,也不会喜欢你的,你还是死了那份心吧。”蔡文姬回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,就像遇到了鬼一样,以最快的速度消失在街头,回到了州府衙门。

她直接将小偷扔给门口站岗的衙差,丢下一句收入大牢的话后,就急匆匆的跑向老爹蔡伯雍的公房。

还没有进门,就急切的喊道:“老爹,我看到那个该死的世孙了。”

“什么?”蔡伯雍正在书桌后面看公文,闻言双眼死死的盯着女儿:“此话当真?”

世孙一年前,去白桦山中打猎时,被刺客打落了悬崖,从此音讯全无,生死不知。

事后,辽王派大军,几乎将白桦山给翻了一遍,连世孙的毛都没有找到一根。

这件事过去了一年,辽州所有人都觉得世孙已经死了。

蔡伯雍乍听有了世孙的消息,岂能不狐疑?

“绝对假不了。”蔡文姬走到书桌旁,端起老爹的茶杯,咕噜噜的猛喝了几口茶,这才长吁了口气。

她见老爹狐疑的看着自己,气恼的放下手中的杯子,瞪着老爹,指了指自己的鼻子:“那个该死的就是化成灰,我也认得。就是因为他,我才会伤成这样。”

蔡伯雍知道女儿虽是男孩子个性,喜欢舞刀弄枪的,但从来不说谎。

而且,女儿从小跟着世孙一起长大,也绝对不会认错人。

他顿时眼神放光的盯着女儿,猛然站了起来:“快说,你在哪里看到世孙殿下的?”

蔡伯雍现在满脑子都是世孙,虽见女儿鼻子发肿,似乎受伤不轻,也没有心思关心。

世孙关系着辽王的传承,他不着急都不行。

没有办法,辽王的三个儿子,都为了大昭国战死沙场,只剩下世孙一根独苗。

如今得到了世孙的消息,蔡伯雍岂能不心急?

另外,他出身贫寒,碌碌无为到三十多岁,才得到辽王赏识,在辽州出任官员,所以他对辽王的知遇之恩,是发自内心的感激。

尽管有些不喜纨绔跋扈,不学无术,以及喜欢男色的世孙。

但他对辽王的尊敬和忠诚,却是发自骨子里的。

“我在东门大街万盛牙行前面看见他的,现在还在不在那里,我就不知道了。而且,他好像摔傻了,居然连我都不记得了……”

蔡伯雍还没等女儿将话说完,就冲出了公房,招来一个下属,让他速速去通禀王爷后,就带着一帮衙役官兵,离开了衙门,直奔东门大街,准备迎接世孙殿下。

蔡文姬看着老爹的背影撇撇嘴,直接走过去坐在了老爹的座位上,将那些纸巾都掏了出来,看了又看,闻了又闻:

“这么好的东西,也不知那个该死的,是从哪里买来的?”

而此时,天元道人和哭丧着脸的牙人,从牙行内走了出来。

李承尧估计那个牙人是被师傅折腾惨了,心里不禁好笑:“师傅,房子搞定了没?”

“基本搞定了,不过还得去看看。”天元道人想到晚上能吃徒弟做的饭菜了,心里美滋滋。

“真人,我们走吧。”牙人撇了言语古怪的师徒二人一眼,就朝前走去。

李承尧师徒二人跟在后面,刚走几步,两边商铺的屋顶上,突然冒出了几十个蒙面杀手,手中都拿着弩箭,没有丝毫停顿的就拉弦放箭。

数十支弩箭,都全部从两边朝李承尧激射而来,将他的前后左右退路,全部都封死。

显然,刺客的目标就是要置李承尧于死地。

“有刺客!”天元道人率先反应过来,由于前后左右都无法躲避。

他只得快速伸手拉着徒弟和那个牙人,双脚一点地,施展开了轻功《魅影无形》,身形随即快速拔地而起,掠飞向右侧的屋顶,避开了所有弩箭。

但几个无辜的行人,由于距离李承尧太近,却都倒了大霉,个个都被弩箭射中,倒地一阵抽搐,气绝身亡。

突然的变故,让大街上顿时乱作一团,呼喝逃命声一片。

时间不大,事发地就空无一人,只留下几具尸体,躺在大街上。

两边的商铺,也纷纷以最快的速度,将大门关了起来。


天元道人看了一眼下面的几具尸体,脸色顿时就冷了下来,放下徒弟和脸色惨白的牙人:“这边的留给你了。”

他给徒弟丢下一句话,身形就犹如鬼魅般,扑向了对面屋顶的那些杀手。

“得嘞。”李承尧当即也施展魅影无形,扑向屋顶右侧的杀手。

一帮杀手一轮弩箭后,见没有杀死李承尧,都是大感意外,都正在忙碌的装填弩箭,可等发现面前有人影晃动时,就被李承尧师徒二人,给一一点住了穴道,个个或站或趴在屋顶上,犹如一个个雕塑。

牙人站在屋顶,战战兢兢的看着师徒二人,脸色一片惨白,满眼的懵逼和恐惧。

李承尧揭开一个杀手的面纱,一把掐住他的脖子:“说,为什么要杀老子?”

他在这个世界上生活,本来就没有安全感,此刻无缘无故的被暗杀,就想查出幕后黑手和原因,而后将惦记自己脑袋的家伙们,统统斩草除根。

不怕贼偷,就怕贼惦记。

他可不想自己的脑袋,时刻被人惦记着。

那个刺客却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,冷冷的看着李承尧,不言不语。

天元道人也扯开一个杀手的面巾,开始审问。

李承尧知道,不施展一些手段,这些人是不可能会招供的。

就在他准备用刑时,街面上传来一阵震动。

只见一队铁骑快速急奔而来,前面一杆鲜艳如血,上面写着‘李’字的大旗,在空中咧咧飞扬。

所有骑兵都是银盔银甲,手上的辽刀,闪烁着幽冷的寒光。

尽管只有四五百骑,但却气势如虹,地动山摇,犹如千军万马般,给人以一种死神来临的压抑感,眨眼之间,就冲到事发地点。

领头将军猛然一抬手,一勒缰绳,胯下的战马立即停止。身后的数百骑也瞬间勒缰立马,动作整齐划一。

所有人都像是领头将军的手臂一般,令行禁止。

领头将军叫秦朝宗,不但是宗师境修为,能征善战,颇得辽王赏识。而且还是辽州比较杰出的二代将领,官拜亲卫营副统领。

亲卫营是辽王的亲卫军,也是辽州战力最彪悍的一支军队。除了承担保护辽王,以及王府各人安全的责任外,还承担着吉阳城的防卫责任。

所以,亲卫营的统领吴景平,和秦朝宗、沙洪涛两个副统领,都是辽王的心腹爱将。

秦朝宗扫视了一圈现场,很快就看到了屋顶的李承尧。

他明显的愣了一下,而后快速翻身下马,朝李承尧躬身行礼:“末将参见殿下!”

李承尧不知那家伙抽什么疯,一脸懵逼的看着秦朝宗。

那家伙也就三十多岁,虎背熊腰,四方脸上没有一点感情波动。腰挎一柄辽刀,站在那里浑身的杀气,犹如实质般翻滚而出,让人看到他都不禁心底发寒。

天元道人也有些懵逼,一会看看徒弟,一会看看秦朝宗。

秦朝宗见李承尧没有搭理自己,满脸狐疑,朝身后的亲卫打了一个手势。几百亲卫立即有序分散开来,将现场团团围住。

李承尧见官兵来了,也只好放弃逼问杀手,拎着牙人,从屋顶上飞身而下。

天元道人也飞身而下,站在了徒弟的旁边。

秦朝宗从现场的情况分析出,那些杀手都是被殿下和老道制住的,当见殿下从屋顶飞身而下时,不禁满心诧异。

作为亲卫营副统领,对以前的世孙,还是非常了解的,那简直就是个废物,随便来个人,一拳都能轻松打倒。

而如今,才过去一年多,世孙居然变得如此厉害,让他岂能不好奇和诧异。

就在此时,蔡伯雍带着一帮衙役官兵,也急匆匆而来。

他一见到现场的情况,眉头明显的皱了一下,当看到李承尧后,也顾不得问明情况了,顿时激动的疾步上前,躬身施礼:“臣参见殿下。”

他一见天元道人,居然是十年前帮辽州消除鼠瘟的真人,而且还和李承尧在一起,就有些意外,再次拱手:“见过真人。”

天元道人只是微微点头,此时已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,不禁疑惑的看向宝贝徒弟。

“这位大人,你确认没有认错人?”李承尧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,神色戏谑的看着蔡伯雍。

他看起来也就五十多岁,穿着一身绯红色的官服,身体微微有些发福,四方脸上透着一股子官威。

蔡伯雍尽管有些不喜纨绔跋扈,不学无术,以及喜欢男色的世孙。

但他盯着李承尧看了片刻,还是坚定的点点头:“臣是看着世孙长大的,岂会认错人?还请殿下移驾回王府。”

“我虽估计长得很像那个殿下,但却不是那个殿下。”李承尧看向旁边也是一头雾水的天元道人:“不信,你可以问我师父。”

天元道人见蔡伯雍看向自己,一本正经道:“贫道只是去年云游经过白桦山时,遇到了他,见他骨骼清奇,就收为了弟子。至于他到底是不是世孙,贫道却无从知晓。”

李承尧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

当时李承尧刚刚穿越而来,而且还被浓缩成了一个十五六的少年,恰巧遇到了师傅,就被忽悠回了天元观,收为了弟子。

记得后来明明告诉过师傅,自己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。

他不明白,师傅为什么揣着明白装糊涂,也不好出言反驳。

“这就对了,殿下也是去年去白桦山中打猎时,遭遇了刺客,被打落悬崖后,就音信全无,生死不知的。”

蔡伯雍更加肯定李承尧就是世孙了,可世孙不愿回府怎么办,总不能将世孙敲晕了扛回去吧?

就在这时,须发皆白的辽王李启泓,身穿蟒袍,在一帮人的簇拥下,急匆匆而来。一见李承尧,激动的泪花翻滚。

前世孙被刺客打落悬崖后,他派兵将白桦山几乎都翻了一遍,由于没有找到孙儿的尸体,所以就一直坚信孙儿还活在人间,下令探子营四处搜寻,这一年多来,从未终止。

如今猛然见到孙子,岂能不激动,同样没有心思过问刺客的情况,上前一把抓住李承尧的手臂,老泪纵横:“孙儿啊,你可算回来了,这一年来,你让祖父找得好辛苦啊。”

他这话里透着无尽的心酸,李承尧听得也不禁心里酸溜溜的:“老人家,你认错人了,我不是你的孙子。而是来自一个很远的地方,应该只是和你的孙儿长得有些相像而已。”


李启泓盯着李承尧看了片刻,见他言行举止和孙子确实大有不同,不禁心里也有了疑惑。

但他却依旧不甘心,不相信居然有长得和孙儿一模一样的人,直接跑到李承尧身边,蹲下身子,将李承尧的右脚抱在怀里,就准备脱鞋。

李承尧哭笑不得,又不好推开老人家:“老人家,你想干嘛?”

李启泓依旧不说话,三下五除二,就将李承尧的鞋袜给脱了个干净,当看到脚掌上的七星胎记后,又是老泪纵横:“孙儿啊,都是祖父没有照顾好你,让你受苦了。”

李承尧的脚被李启泓抱在怀里,感觉很不舒服,连忙将脚给抽了出来:“老人家,我真不是你孙子。”

“不可能,其他的都可以是假的,但你右脚掌上的七星胎记,那是任何人都做不了假的,这个世间再也难找出第二个人来。”李启泓抹了一把老泪,和蔼的看着李承尧:

“祖父不知道你这一年多来,在外面遭受了什么磨难,但你是我唯一的孙儿,却是一点都不假。”

李承尧知道脚掌上根本没有什么北斗七星胎记,心里狐疑,当下抬起右脚一看,顿时愣在了当场。

脚掌上不知什么时候,居然多了一个北斗七星胎记。

尼玛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难道老天将我弄到这个世界,就是来冒充辽世孙的?

“孙儿,快随祖父回府吧。”李启泓开始还真怀疑眼前不是真的世孙,毕竟世孙的言行举止,和以前相差太大了。

可一见到胎记后,就再也没有任何疑虑,估计孙儿是去年摔落悬崖时,摔坏了脑子,才不记得身份。

“可我确实不是你孙子啊。”李承尧苦笑连连,知道现在跳进黄河洗不清了,就不想在这里磨牙,转身就准备离开。

他虽也想过,借此机会冒充那个世孙,这样立刻就能有人有粮有地盘了。

可转念一想,随即打消了那个念头。

因为他知道,即便自己长得像世孙,但性格和言行方面,指定是格格不入。

若冒充世孙,虽能骗过一时,但时间一长,肯定会被人给揭穿。

再者来说,真世孙回来了怎么办?

到时候,恐怕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了。

李启泓眉头一挑,猛然一拳就将李承尧敲晕了过去,而后顺势就抱了起来。

天元道人尽管知道,李启泓不会伤害宝贝徒弟,还是拦在了前面:“王爷,什么事情还是说清楚为好,就这么将我徒弟敲晕了,恐怕有些不妥吧?”

李启泓这才注意到天元道人,发现居然是十年前,帮辽州消除鼠瘟的真人,很是意外:“真人是我孙儿的师傅?”

天元道人点点头:“贫道的徒弟是不是你孙儿,贫道不知道,但贫道确实是他的师傅。”

李启泓了解了一下情况后,一脸感激:“多谢真人这一年来对我孙儿的照顾,还请真人随我一起去王府,让我聊表心意。”

“王爷客气了,他虽是你的孙儿,但也是我唯一的徒弟,照顾他是应该的。”

天元道人心里不禁也有些疑惑,徒弟难道真有逐鹿天下的运气?要不然为何会有这等机缘,一到辽州,就白捡了一个地盘?

李启泓了解了一下刺客的情况后,才和天元道人一行人,直接回到王府,将李承尧送到了卧房,放躺在床上。而后就坐在床边,神色复杂的看着唯一的孙子。

有失而复得的惊喜,也有浓浓的担忧,担忧孙儿会一直不承认身份。

他此时哪里还有那个沙场枭雄的影子?分明就是一个宠溺孙子的普通花甲老人。

没有办法,李家三代就只剩下这一根独苗了,容不得有半点闪失。

过了时间不大,李承尧从昏睡中醒来,睁开眼睛就看到了李启泓,连忙坐了起来:“这是哪里?”

他打量了一下房间,阳光透过前面的窗户,洒进了屋内,照在檀木家私上,让屋内都弥漫着檀香气味。

李启泓见孙儿一脸惶恐,不禁有些心疼,满脸慈祥道:“孩子,这里是你的金檀院,在这里没有人能伤害你,不用担心害怕。”

“这里是王府?”李承尧看向坐在床尾的李启泓。

他已须发皆白,看起来起码有七十多岁,身穿蟒袍,体型庞大而挺拔,有着一股王者的威严和杀气。利剑般的双眉下,是一双仿佛洞察秋毫,直刺人心的眼睛。

尽管他四方脸上,都是慈祥的笑容,但李承尧依旧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。

这除了心虚之外,也有被气势所慑。

他既有些窃喜,若将错就错,李代桃僵的话,就马上有人有粮有地盘了。

但他也有担心,这个王爷一看就非常睿智铁血,若是有一天发现自己是假冒的,还不得将自己剁碎了喂狗?

毕竟,世间就没有不透风的墙。

李承尧发现师傅也站在旁边,连忙投去求助的目光,想征询一下师傅的意见。

谁知,天元道人一接触他的目光后,就侧头看向了窗外,一副懒得搭理他的架势。

“不错,这里就是王府。”李启泓越发和蔼,连说话的声音都柔和了许多,就像是害怕惊吓到了孙儿一般。

“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,不记得这里就是我的家,不记得还有你这样一个祖父。”

李承尧现在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:“所以,你肯定是弄错了,我根本就不属于这里?也不是你的孙子。”

“不会,你右脚掌上的七星胎记,那是任何人都做不了假的,这个世间也再难找出第二个人来,你不用胡思乱想了。”

李启泓向天元道人了解了一下,孙子这一年来的情况,当得知孙子是小宗师修为后,既惊喜又欣慰。

他由于要处理的军政要务太多,过了一会,就匆匆离开。

尽管孙子的回归,让他心情大好,但一想起辽州目前的处境,又是忧心忡忡。

辽州三十万大军的军饷钱粮,以前都是朝廷拨付的。

但今年朝廷至今为止,都没有粒米文钱来辽,三十万大军的重担,就落在了辽州百姓的肩头。

辽州本来就地广人稀,岂能承受得了如此重负?

再加上今年辽州又面临大旱,至少有一半田地都荒废了,许多百姓都变成了流民,还需要州府救济。

这让本来就不富裕的辽州,更是雪上加霜。

如果不尽快想办法解决钱粮,一旦三十万大军没有了钱粮军饷,流民得不到救济,后果不堪设想。

一想到这里,李启泓就觉得脑壳子疼。


李承尧目送王爷离开后,立即从床上翻身下地,直勾勾的瞪着师傅:“你什么意思?”

“没什么意思。”天元道人神态悠然的看着宝贝徒弟:

“就算你不是世孙,可你不是想逐鹿天下吗?现在白捡一个地盘,你有什么不满意的?

何况,就算为师说你不是世孙,你觉得辽王会相信吗?

而且,为师也确实无法肯定,你到底是不是世孙?

不管你是不是世孙,现在木已成舟,这也是天意。

我觉得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你的世孙,就当是给那个可怜的王爷一点慰籍。

另外,你做了世孙以后,我们吃住起码不用花钱了。”

“你总算说出了心里话。”李承尧白了小气吧啦的师傅一眼:

“可如果真世孙回来了怎么办?到时候不但会被人家当成骗子,而且肯定还会被辽王大卸八块。”

“真世孙生死不知都有一年多了,要回来早就回来了。”天元道人不以为意道:

“现在没有人会怀疑你不是世孙,我觉得你的担心是多余的。”

李承尧想了想,觉得师傅说的也不无道理,心也安了些许,觉得现在有了失忆做幌子,以后言行和真世孙有什么出入,恐怕别人也不会多心。

只要真世孙不突然冒出来,自己这个假世孙的地位,应该还是很稳固的。

不过,一想到那帮刺客,他又坐不住饿,对外面喊道:“来人,本殿下要沐浴更衣。”

一直在外面守候的贴身丫鬟,剑娥、剑影、剑舞和剑霜四人,立刻忙碌了起来。

她们四人,既是前世孙的贴身丫鬟,也是辽王为了保护孙子的安全,特别训练出来的死士,个个都身手不俗。

其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剑娥,是几个贴身丫鬟的头头。

之所以取名叫剑娥,就是要她用自己的剑,保护世孙的安全,如果有必要时,能像飞蛾扑火般,明知是死,也要一往直前。

李承尧见师傅眼神怪异的看着自己,还真有些心虚,尴尬笑了笑:“师傅,我们这一路风尘仆仆的,都没有好好的沐浴一下了,你要不要也洗洗?”

“为师还是先去找间住房再说。”天元道人来到外面,毫不客气的招来一个二等丫鬟,在丫鬟的带领下,就去挑选住房了。

李承尧也起身拿起洗漱用品,来到浴房,四个丫鬟正在里面忙碌着,有的整理衣服,有的准备洗浴的皂头和浴巾。

她们一见世孙到了,都纷纷盈盈施礼,异口同声道:“奴婢见过殿下。”

李承尧见四个丫鬟都是一等一的美人,不禁暗自感慨,难道这个世界的美女就是大白菜,遍地都是吗?

其实,这一切都是李启泓特意安排的。

因为前世孙不但不学无术,而且有龙阳之好,喜欢男宠,即便已经十七岁了,依旧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圆房。

这让急于抱曾孙子,希望前世孙早点开枝散叶的李启泓,如何能安心。

他很想让前世孙早点成亲,可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。

因为他知道孙子的德行,如果不找一个贤良淑德,家庭背景深厚的孙媳妇,辽王府没落是一定的。

所以他虽急于抱曾孙子,也没有急于让孙子随便成亲。而是从训练的死士中,挑选了四个绝色美女,来贴身伺候前世孙,担负着贴身保护和照顾世孙的责任。

同时,李启泓也希望这些美女,能让孙子改邪归正,成为一个正常的男人。和她们圆房,生几个胖小子。

可让他失望的是,即便那些丫鬟个个国色天香,但前世孙依旧没有偷吃,这让老王爷每每想起此事,就是一阵唉声叹气。

李承尧知道这些丫鬟,都是准备伺候自己沐浴的。可他还很难适应那种腐朽的封建生活,也不好意思在女孩子面前脱光衣服,就摆摆手:“你们都出去吧。”

几个丫鬟都没有一点意外的表情,因为前世孙就是这样,从不许女子看到他的身体。

她们纷纷告退,同时心里也有些失望。

因为,李启泓就明确的告诉过她们,谁要为世孙生个儿子,就立即纳谁为世孙侧妃。

她们都有自知之明,知道不可能成为世孙正妃的,但侧妃对她们的诱惑依旧是巨大的,也就等于飞上枝头变凤凰了,以后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。

可让她们失望的是,世孙就是那么不解风情,不愿意碰她们,甚至连身体都不愿让她们看一眼。

李承尧这才宽衣,翻身跳进宽大的浴桶内,匆匆洗浴完毕,穿上绫罗绸缎,焕然一新的离开浴房后,太阳已经在西半空了。

几个丫鬟见他比以前更加俊朗,而且眉宇间还多了几分英气,不由得暗自感慨,可惜了一身好皮囊,却是个喜好男色之人。

李承尧想了解一下刺客的情况,看向站在一旁的剑娥:“派人去问问秦将军,那些刺客审问的如何了,他们有没有招供?”

此时,他已经明白,那些刺客不是为了刺杀他,而是刺杀前世孙的。

为了活的有安全感,他必须要将所有惦记自己脑袋的家伙们,统统斩草除根。

何况,他才成为世孙,好日子才刚刚开始,也不想替世孙再死一次。

剑娥答应一声,派了一个亲卫去亲卫营,过了时间不大,亲卫就匆匆而回:“启禀殿下,那些刺客已经交给了探子营审问,至今都还没有一个招供。”

探子营不同于其他军队,是专门负责刺探情报,侦查敌情,监控各地,就是辽王和军队的眼睛。

所以,探子营的士兵,相当于现代侦察兵和间谍的共同化身,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,具备非常强的应变能力。

而且刑讯能力也非同凡响,在辽州,只要被探子营盯上的人,就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探子营的私牢。

秦朝宗知道自己不擅长审讯,所以就将那几个刺客交给了探子营。

“带我去探子营。”李承尧并不知道探子营在哪里,只能让剑娥带路。

剑娥担负着贴身保护世孙的责任,世孙出行,她都得安排护卫跟随。

她答应一声,就去召集八个亲卫,护送着李承尧直奔探子营。


探子营由于是辽州的密谍机构和军情机构,所以在吉阳城内,是有专门的官衙和牢狱的。

不过,衙门却没有任何标识,就在王府的东面,防卫非常森严。

李承尧一行人,直接步行,很快就到了门口。

两边的护卫,一见殿下驾临,连忙上前行礼。

李承尧只是点点头:“秦将军送来的刺客,现在何处,速带本殿下过去。”

护卫不敢怠慢,带着李承尧来到后院的大牢。

五个刺客都被吊在刑架上,正在被几个探子用刑,已经是皮开肉绽,惨不忍睹。

刑架前面,有一个大火盆,炭火熊熊,里面摆着一个烧红的烙铁。

一个头目叫马强,是探子营的一个佰长,正面无表情的坐在炭火旁,不时的用烙铁拨弄一下炭火,对于刺客那撕心裂肺的哀嚎声,无动于衷。

他一见到殿下,既有些激动,也满脸敬畏,立即起身行礼:“下属拜见殿下。”

“他们还没有招供?”李承尧看向那家伙,也就二十多岁,长的高高大大,白白净净的,一点都不像是个军人,反而像个书生。

马强有些恨恨的看向那几个刺客:“这些人嘴巴太紧了,下属将所有刑罚都用了一遍,他们还是没有招供。”

“是吗?本殿下倒是要看看,他们的嘴巴如何紧。”李承尧扫视了一圈摆在架子上的刑具,见上面有个钳子,直接走过去,拿起钳子,走到当中一个刺客前面,咧嘴一笑:“给你一个机会,说出是谁指使你们来行刺本殿下的。”

那个刺客一见他的森森白齿,居然一阵毛骨悚然,心底寒气直冒。

即便如此,他依旧是眼神冷冽的瞪着李承尧,不言不语。

李承尧直接用钳子,夹住那个刺客食指的指甲,不紧不慢的将指甲盖硬生生的拔了出来。

十指连心,这种撕心裂肺的疼痛,绝对是惨绝人寰。

刺客的骨头即便再硬,也忍不住出声惨嚎。

李承尧也不再问话,依旧不紧不慢的,接着拔第二个指甲盖。

如此恐怖场景,以及李承尧那冷酷噬血的笑容,不但让刺客心里寒气直冒,就连审讯的那些探子,以及马强也不禁心里直冒寒气,脊背发凉。

被刑讯的那个刺客,此时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生不如死。

疼痛只是其中之一,最让他忍受不了的,是李承尧那噬血残酷的淡淡笑容。

他绝对相信,如果自己不招供,李承尧绝对会将他所有指甲慢慢的拔下来,这让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:“我招供……”

“晚了。”李承尧不打算自己动手了,将钳子扔给了马强:“继续。”

他知道此时,刺客即便招供,也不会说出所有的实情。

所以还必须杀鸡儆猴,继续对那个刺客用刑,让余下的四个刺客胆寒,将所有实情一股脑的说出来。

马强接过钳子,心里一哆嗦。探子营虽有很多刑讯手段,但如此惨绝人寰的手段,还真没有。

他见殿下看着自己,心一狠,上前学着殿下的样子,不紧不慢的拔掉了那个刺客的第三个指甲盖。

“我招供……不要再拔了。”刺客痛的浑身都不停的痉挛着,浑身都是汗水和血水。

马强不由得停下了手,看向殿下。

李承尧见其他四个刺客,还没有绝望恐怖的表情,就笑盈盈的看着他:“怎么,你心软了?”

马强被他看的一哆嗦,又继续开始拔指甲盖。

那个刺客十个指甲盖,全部都被一一拔除,马强不禁看向殿下。

李承尧见剩下的几个刺客,脸上都露出了恐惧的表情,嘴角这才勾起一抹笑容:“下一个,继续。”

马强走到右边一个刺客的前面,刚抬起钳子,那个刺客心里就一哆嗦:“我说,我什么都说,只求你们等我说完了,给我一个痛快。”

那个刺客觉得李承尧就是一个魔鬼,现在只想速死。

李承尧摆摆手,让马强将剩下的三个刺客带走后,才笑容可亲的看着那个刺客:“只要将一切都交代清楚,本殿下会给你一条生路。”

刺客纠结了一下,心一横:“我是姜家堡的弟子,刚才被你拔指甲盖的那个,是朝廷密谍司的密谍。一年多前,我们奉堡主和易公公之命,在白桦山中行刺,并将你打落了悬崖。

我们本以为你死了,就将这个消息汇报给了易公公,并且以朝廷密谍的身份,在吉阳城潜伏了下来。

谁知,今天一个同伴在大街上,居然发现你活着回来了。

我们担心易公公会找我们算账,只能亡羊补牢,再次对你展开了刺杀。”

李承尧眉头微皱,感觉这些事情有些蹊跷:“朝廷为何要行刺我。”

刺客摇摇头:“这个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
李承尧估计刺客也确实不知道内幕,让马强将刺客带下去后,又问了另外三个人,口供都基本一致。

不管朝廷为何要杀自己,他都打算予以雷霆还击。

朝廷密谍司奈何不了,但姜家堡还是可以铲除的,也借此给朝廷那些人一个警告。

由于他对姜家堡一无所知,就看向马强:“姜家堡是什么情况,具体和我说说。”

马强估计殿下要对姜家堡动手了,恭敬回禀:“姜家堡是百年武林世家,堡主姜大成乃是大宗师修为,为江湖绝顶高手之一。他的三个儿子,也都是宗师修为,被誉为冀北三杰。

姜家堡的许多弟子都在为朝廷效力,有在衙门当捕快的,也有在军中任职的,因此被朝廷敕封为江湖第一堡。

姜家堡位于辽南府,和冀北府之间,属于冀北府辖地。

在朝廷和江湖中的影响力都非常大,可以说是一呼百应。

而且姜家堡就是一座小城堡,除了高手众多之外,还有六七百门人弟子。”

“那些刺客就交给你了,能收编的就收编,而后顺藤摸瓜,将辽州境内的所有朝廷密谍,以及姜家堡的弟子,都被本殿下一网打尽。”

李承尧眼里闪过一道狠厉,就算姜家堡再厉害,只要招惹到了老子,都必须予以铲除。

不过,这事肯定要调兵,他就想回去和老王爷说说此事。


李启泓自孙儿回来之后,就开始张罗着为孙子娶媳妇。

思来想去,就想到了一代大儒孟长青的孙女。

她叫孟书婉,不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,还秀外慧中,才华出众。

而且孟家是齐鲁门阀大族,书香世家,是大昭朝十三大门阀之一。

孟长青更是文坛泰斗,门人弟子遍布天下,若是孙子娶了孟长青的孙女,也算是强强联合。

就算孙子有些不成器,等自己过世后,有个秀外慧中的孙媳妇撑着,再加上孟家的帮衬,王府也不至于过早的没落。

另外,给孙子娶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,也许就能改掉他喜好男色的坏毛病。

但他对挑选孙媳妇非常慎重,怕传言有误,特意将高达叫到了书房:“孟长青有个孙女,你可了解?”

高达是刺客出身,虽才二十六七岁,但自被辽王收服,加入探子营后,凭借着做刺客的经验,屡次立功,连连升迁,不过五年时间,就成为了探子营统领,也算是辽州新崛起的新贵。

辽军的军职是,统领十人为什长;统领百人为佰长;统领千人为仟统;

达到两万人的编制,就是为一营,最高将领为大统领。

高达掌管着探子营,负责刺探情报,侦查敌情,监控各地,就是辽王的眼睛。

他虽在辽州是人人闻之色变的存在,但在辽王面前,却是非常谦卑谨慎:

“启禀王爷,探子营在齐鲁安排有密探,对孟家更是特殊关照。而孟书婉在齐鲁被誉为才女,末将对她还是非常了解的。”

辽王饶有兴致的看着高达:“快说说看,将你了解的,都一一告诉本王。”

高达恭恭敬敬的回禀道:“孟小姐大部分时间,不是在闺房读书刺绣,练习琴棋书画,就是陪她的祖父。

而且她深得其祖父的喜爱,比对待孟家的嫡系男儿都不遑多让,经常带在身边言传身教。

孟小姐确实生得国色天香,是天下罕见的绝色佳人。不但落落大方,行事沉稳有度,待人宽容和善。

而且她的诗词歌赋在齐鲁和江南各地,都广为流传,深得文人士子的赞颂,被誉为齐鲁才女……”

高达知道,王爷这是在挑选王府未来的女主人,所以也不敢有丝毫大意,将自己知道的消息,都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。

李启泓对孟书婉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后,非常满意,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,心里已经打定主意,过几天就亲自带着孙子,去齐鲁孟家提亲。

他相信,凭借着自己的身份,以及诚意,孟家没有理由拒绝。

高达心里还有两个坏消息,可见王爷难得的笑了,还真不愿意破坏王爷的好心情,就有些犹豫,要不要将坏消息说出来。

李启泓眼睛何其毒辣,立即就发现了高达的不对劲,收起笑容道:“还有什么?一并说出来。”

高达只得如实回禀:“下属得知,孟小姐正在以文招亲,天下英才无不趋之若鹜。就连淮阳王也没有能例外,目前正在准备向孟家提亲。”

李启泓不禁眉头微皱:“淮阳王?以文招亲?”

他听到淮阳王的名字,脑子里立即出现了一个青年的影子,不禁眉头微皱。

淮阳王是当今天子的亲弟弟,同为太后所出,深得太后的宠爱。

虽按照朝廷惯例,皇族成员只要及冠封王后,就必须离开京都,前往封地。

但淮阳王仗着太后的宠爱,四年前及冠封王后,却一直都不肯离开京都。尽管大臣们纷纷上书,但却一直被皇上给压了下来。

如果是淮阳王去孟家提亲,辽王还真没有什么信心能打败。毕竟,自家的孙儿不学无术,已经臭名在外。

可淮阳王不但是皇子,太后和皇帝对他都非常照顾宠爱。而且,他还胸藏灵秀,勤奋好学,志向远大,自己那不学无术的孙子,和他还真没有办法比。

一想到这里,辽王就有些急迫感:“本王打算过几天就带世孙南下,你着手安排一下。”

高达对不学无术的世孙,去齐鲁提亲是一点都不看好。即便世孙长得很俊秀,恐怕也很难入孟书婉的芳眼。

但王爷的决定,他却只有遵从。

王爷和世孙南下中原腹地,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。

尤其还是在朝廷视世孙为洪荒猛兽的情况下,如果安排不好的话,也许世孙就很难再回辽州了。

作为探子营统领,自然知道明德皇帝为何不顾得罪辽王,也非要杀世孙不可。

那都是因为脚踏七星,手握乾坤的谶语。

虽世孙脚踏七星胎记,被辽王极力隐瞒,但这个世界哪有不透风的墙?

明德皇帝得知这个消息后,就经常午夜做噩梦,梦见世孙手提辽刀,砍下了他的脑袋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明德皇帝岂能留世孙活命?

正在这时,辽州的一干文武大臣,听说刚刚归来的世孙,又再次遇刺,都急急忙忙的赶到了王府,等候探望世孙。

人都是有私心的,他们岂能例外,即便对辽王忠心耿耿,但也难免为自己的利益打小算盘。

因为他们身上都烙印上了‘辽皇’的标签,这辈子只能在辽王的旗帜下求富贵。

所以,虽他们都对不学无术,有着男色之好的世孙,非常不喜,但却都发自内心的希望世孙能长命百岁。

没有办法,辽王只有这一根独苗了,一旦有什么不测,那辽王也就没有了继承者,辽王的旗帜也就倒了,他们的富贵也就到头了。

若真到了那一步,辽州的人心也就散了,一旦辽王仙逝,辽地必定分崩离析,他们的前途也就彻底完蛋了。

就算回到朝廷,也会被弃之如敝履。

侍卫营统领齐景平,得知情况后,立即来到书房躬身行礼:“启禀王爷,辽州文武百官纷纷到了议事大厅,准备探视世孙殿下。”

李启泓倒是很了解百官的心思:“派人去请世孙。”

齐景平作为侍卫营统领,掌管着王府的护卫,自然知道世孙去了探子营,答应一声,便躬身离开书房,吩咐一名亲卫,去探子营请世孙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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