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?!”
杨峰立刻翻了翻自己手机,向法官抗议:“抗议!
这属于恶意取证,不能作为证据!”
“抗议!
我没有恶意,这只是个意外。”
我对着法官,礼貌陈述情况:“我和被告是夫妻,有时候借用一下手机登陆账号,非常正常。”
“至于同步相册,抱歉我实在忘了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了,可能是误触吧。”
“如果被告认为我是恶意为之,需要由被告来证明。”
家暴都能作为关上门夫妻之间的事,那我只是“不小心”同步了下老公的相册又能算得了什么。
我继续提交来自行车记录仪的相关证据。
我为家庭购置必需品行车记录仪,只是恰巧它配备了定位等相关功能,并非我刻意想要侵犯他人隐私。
杨峰还在狡辩:“这些、只是我们想……准备给你的惊喜!”
“是的。”
江媛秒懂了杨峰的意思,附和着点头,“不是快到你们的纪念日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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